潍坊慧轩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100万只鸡、15.1万只肉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(征求意见稿公开)
一、项目概要
1、项目名称:年屠宰1100万只鸡、15.1万只肉羊项目
2、建设单位:潍坊慧轩食品有限公司
3、建设性质:新建
4、法人代表:赵惠娟
5、行业类别:C1351牲畜屠宰、C1352禽类屠宰
6、建设规模及内容:潍坊慧轩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100万只鸡、15.1万只肉羊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新昌路5636号1幢,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,总占地面积1407.6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407.6平方米。项目新购置宰鸡流水线、电晕机等相关设备15台(套)。项目建成后,形成年宰杀1100万只鸡、15.1万只肉羊的生产规模。
7、建设地点: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新昌路5636号1幢,东至空地,西至新昌路,南至闲置房,北至闲置房,中心坐标118.829688°,36.659411°。
8、项目投资:总投资2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。
二、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
1、废气
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(NH3、H2S)、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(NH3、H2S)。
(1)屠宰车间恶臭气体
宰鸡恶臭产生情况:屠宰区的恶臭气体主要来自屠宰区中宰杀、掏膛、内脏加工等工序,屠宰区内许多作业都要用水,地面上容易积水,所以空气湿度很高,且屠宰区较大,车间内无隔墙,因而空气流动量相当大,内脏、粪便、鸡毛等的臭气、腥味混杂在一起,产生刺鼻的腥臭味。如果有血、肉、骨或脂肪残留而不及时处理,便会迅速腐烂,腥臭气更为严重。如未采取任 何措施,这些恶臭气体会扩散至整个厂区及周围地区,并会滋生大量蚊蝇,破坏环境卫生。
本项目对卸车挂鸡间、采取密闭措施,参照《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》GB 51219-2017、《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》GB 51225-2017,挂禽区、待宰间、屠宰车间采用机械通风时,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0-30次/小时,因此本项目车间采用一台30000m3/h的引风机对产生恶臭废气的车间进行收集,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引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。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5%,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+UV光氧进行处理(效率按95%计)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。
(2)污水处理站恶臭
项目污水处理单元产生令人不愉快的气味,这种气味的主要成分为在发酵过程、厌氧工序产生氨、硫化氢、胺等具有臭味的气体。根据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研究,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.0031g的氨和0.00012g的硫化氢,本项目处理BOD5为115.7t/a,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为0.36t/a(0.15kg/h),硫化氢为0.014t/a(0.0058kg/h)。对于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环节(含污泥堆场)进行加盖密闭,负压收集(收集效率按95%计)后进入碱喷淋+UV光氧进行处理(处理效率按95%计)达标后,于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。
有组织排放的氨、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表2“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”中排气筒高15米的标准要求(氨≤4.9kg/h、硫化氢≤0.33kg/h)。无组织排放的氨、硫化氢、厂界恶臭气体可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1厂界标准二级标准(氨≤1.5mg/m3、硫化氢≤0.06mg/m3)。
2、废水
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,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,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,后排入丹河。
3、固体废物
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、鸡粪、羊粪、下脚料、不可食用内脏(含肠溶物)、鸡血、羊血、鸡毛、废油脂、污泥。鸡粪、羊粪、下脚料、废油脂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做原料生产有机肥。不可食用内脏(含肠溶物)、鸡血、羊血等外售饲料生产企业做原料生产饲料。鸡毛外售综合利用。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。
废冷冻机油、废碱液、UV废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,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。
本项目严格按照国 家、省有关规定,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、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,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,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。
4、噪声
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风机等。经采取优化设备选型、设置防震减振和隔音设施、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。
采取以上措施后,经距离衰减,厂界噪声可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2类标准要求,即昼间60dB(A),夜间50dB(A)。
5、生态环境
厂区周围没有重要生境区、生态脆弱带,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、文物保护单位及旅游风景区等重点保护目标,项目建设对周围野生动物、景观的影响较小。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水土保持治理措施,以严格保护促发展,抓好项目区水土保持工作,有利于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。
6、环境风险
本项目厂内无重大风险源,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水泄漏及火灾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。针对各类危险物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,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。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,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。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潍坊慧轩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100万只鸡、15.1万只肉羊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,项目的选址符合昌乐县总体规划要求,符合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的要求,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可行,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,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,项目运行后仍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,因此,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,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,本单位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关注本项目进展,对项目建设提出不同意见。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
(1)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废等环境影响,从环境角度考虑,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;
(2)从环境保护的角度,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;
(3)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公众意见表的方式,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。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给我单位,亦可通过电话、书信进行意见表述。环评报告书全文及公众意见表链接:http://www.weifanghb.com/。
建设单位:潍坊慧轩食品有限公司
联系人:齐经理 联系方式:13563649222
环评机构名称:山东众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郝少磊 联系方式:15065660353
公告发布单位:潍坊慧轩食品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时间:2020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