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项目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,受山东汇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委托,在本网站公开山东汇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环保水性漆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,公开时间:2021年12月13日--- 2022年01月10日(共20个工作日)。
联系人:刘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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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261200
项目名称 | 建设地点 | 建设单位 | 附件 |
年产10000吨环保水性漆项目 |
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银坊街东首 |
山东汇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| 山东汇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环保水性漆项目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