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项目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,受诸城市永浩电力通讯线材厂委托,在本网站公开诸城诺兴工贸有限公司
年加工20万吨建筑用石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,公开时间:2023年11月06日--- 2023年12月01日(共20个工作日)。
联系人:管清海
手机:15053663789
地址: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沙沟村
邮编:262200
项目名称 | 建设地点 | 建设单位 | 附件 |
年加工20万吨建筑用石项目 |
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沙沟村 |
诸城诺兴工贸有限公司 |
注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上述文件不含涉及我国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涉及我国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。